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资讯

主页 > 行业资讯 >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因素确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列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①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中任一种水污染物近三年内任一年度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的工业企业;

②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以及日处理能力10万吨以上或者日处理工业废水量2万吨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定筛选排放量限值,应当确保所筛选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之和不低于该行政区域排放源统计调查的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65%
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上一篇: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住建部重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下一篇: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友情链接:安徽防雷检测 找小赛科技服务平台 核桃壳滤料 南宁环境检测 钦州环境检测 安徽防雷工程 环境检测 第三方检测机构

广西恒沁检测是一家专注环境领域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水质、土壤、气体、噪声、环评、排污申报、验收等检测服务

环境检测,第三方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环境检测公司,第三方检测中心,环境检测中心,恒沁检测,广西环境检测机构

地址:广西钦州市高新区一期曙光园38栋二层

联系电话:0777-8889606 电子邮箱:1955510618@qq.com 邮编:535000

版权@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桂ICP备18002423号-1 术支持:睿虎网络

桂公网安备 45070202000794号

微信公众号

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钦州市高新区一期曙光园38栋二层

点击拨打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