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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强化环评和排污许可及监管执法,加强“两高”(高耗能、高污染)监管。“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提出如下要求:
环评审批要求:①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②落实区域削减要求;③合理划分地方环评审批事权。
排污许可证要求:①做好核发审查,要求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许可。②加强执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③督促整改落实,对持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中存在整改事项的“两高”企业,密切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监管执法要求:①健全监管机制,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了重点核查内容。②严查违法行为,要求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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