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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该何时向当地政府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内有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噪声污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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