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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夯实“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
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全面加强对市域内所有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工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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